房產繼承費用和房產過戶費用的差別在哪
作者:未知 來源:互聯網 時間:2020-09-29
在進行房產繼承的時候,是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來進行的,而房產繼承之后,是需要前往相關部門來進行房產過戶的,才是有效力。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房產繼承費用和房產過戶費用的差別在哪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房產繼承費用和房產過戶費用的差別在哪
目前房屋過戶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及操作流程,所需要繳納的費用也各不相同。
1、房產繼承:費用較少風險較高
繼承意味著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而獲得房產。另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于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并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戶手續辦理較為復雜。
2、贈與過戶:出售成本較高
與遺產繼承相比,贈與往往需要多繳納3%的契稅以及贈與雙方需各自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說,加起來是3.1%的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
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等情況,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而其他情況仍然會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比例各地均有具體規定)
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稅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
3、買賣過戶:交易費用相對較高,風險最低
父母把房子“賣”給孩子,乍一聽似乎“不合情理”,當選擇買賣過戶的方式其實更為保險。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在2016新政上路后,在契稅部分所需交的費用遠低于贈與,并且對于再次出售的影響較小,因此買賣過戶成為人們的重要選擇。
二、房屋贈與的法律特征
?。?)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三、房產繼承的法律條件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 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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